关于消费券使用的补充说明
各基层分工会:
根据山西省总[2020]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2020年5月11日会议研究通过,校工会向每位会员一次性发放300元的特别消费券。为了不影响电子消费券的使用,现通知如下:
1、各基层分工会尽快统计所属会员信息(包括姓名和手机号码),务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报校工会邮箱(也可微信发送);
2、请通知所属工会会员通过安卓应用市场或苹果AppStore搜索“云闪付”下载;
3、如操作有困难的工会会员可至就近银行网点,由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载;
4、请大家务于5月20日前下载完成“云闪付”,并予以成功注册,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5、电子消费券可在张贴“云闪付”受理标识的全省商贸、餐饮、百货、旅游等线下实体商户使用;
6、电子消费券单次消费金额须大于票面金额,每次支付仅可使用一张,一次消费可多次支付;
7、电子消费券不可转赠和提现;
8、电子消费券共计300元,务于6月30日前消费完毕,过期将不予使用。
校工会
20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