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长治医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长治医学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我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校进程,把集中领导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扬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学校的重大决策,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全面完成我校“十三五规划”的既定目标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题
1、听取和讨论院长工作报告
2、听取和讨论《长治医学院章程》修订报告;听取学院“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讨论并审议学院“十三五”规划
3、听取和讨论学院财务工作报告
4、听取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讨论工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讨论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7、听取代表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8、选举长治医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9、选举长治医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
三、出席会议的代表
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
四、会议时间
2018年1月22日-24日
五、会议地点
学校临床技能中心多功能报告厅
六、会议要求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保证大会代表按时出席会议,确保大会顺利进行。全体代表要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大会的各项议程,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主动建言献策,圆满完成会议的各项任务。
二0一八年一月十八日